上閤屋壹萬元餐點券只於全省上閤屋各店販售,如要購買請洽各店櫃台。 ( 購買餐券恕不折扣、VIP卡恕不適用 )
一次購買乙本壹萬元的中央印製廠印製的上閤屋餐點券,裝訂分別為八張壹仟元、三張伍 佰元、五張壹佰元(現金或刷卡均可),並填具個人詳細資料及約定書乙份。 ( 上閤屋餐點券的使用辦法敬請參照背面說明 )
即日起購買上閤屋壹萬元餐點券即送 上閤屋VIP貴賓卡乙張及上閤屋高級鏡燈乙組。 (數量有限,贈完為止)
壹萬元之餐點券,可於每次之消費扣抵(餘額永久有效),扣抵完畢為止。 ( 未抵扣之餐點券不得要求退費或兌換現金 )
續卡、遺失卡事宜: 1.上閤屋貴賓卡,會員卡號為英文字母K開頭為創始會員永久有效卡。 2.94年度免費續卡活動已結束,即日起只要您手持上閤屋過期會員卡,可當場繳交工本費100元,至發卡日起續卡一年。 3.過期卡既往不究年限,只要您至櫃檯辦理續卡工本費收100元,到期日依當日續卡日期推算一年。(例:貴賓卡到期日為93年1月1日,於95年2月1日持卡片 至各店續卡,推算一年到期日為96年2月1日止) ※為方便顧客需求,可接受續卡二年以上,續二年工本費200元...以此類推。 4.卡片遺失工本費收100元,到期日依電腦日期為主,如您需再續卡一年,日期推算一年。(例:貴賓卡到期日為95年6月1日《未過期》,顧客遺失貴賓卡於 95年1月1日至各店辦遺失並再續卡,推算一年到期日為96年6月1日止。遺失+續卡=工本費均收200元。)